周继华律师
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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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华律师,广州医疗纠纷法律咨询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步骤五: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程度分为:
完全: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主要: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次要: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轻微: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医疗事故认定的步骤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医疗事故的认定是分了详细的步骤的,根据相关的步骤就可以认定相关的医疗事故。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