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继华律师
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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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华律师,广州医疗纠纷法律咨询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那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狗主人没有把狗拴起来,狗狗横穿马路,那就是狗的,机动车不承担。如果是在斑马线,狗也是拴着的,那就是机动车的,狗要是没拴着,双方都有。在城市中,养狗的都必须拴着,并有主人牵着走,不能让狗狗乱跑。
1、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
2、认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的关键在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衡量医疗行为主体是否有过失,不能凭主观推断,而要靠认真、科学地判定。
3、医疗过失行为可以给患者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后果,无论这一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如何,都已经损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而这一损害是患者到医疗机构寻求治疗时由医疗机构附加给患者的。因此,医疗机构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避免和防止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情形的内容,由此可知,属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有: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